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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娄底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点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2-12-06 字体:【】【】【

    2012年娄底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和我市的工作部署及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取得工程治理工作新成效。

    一、加强招标投标环节的监管力度    (一)深入宣传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紧对现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组织行政监管部门认真研读《条例》和我省最近出台的《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违规问题举报办法》、《湖南省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办法》,开展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建设单位宣传培训工作,切实执行落实相关规定和要求,提高招标投标活动参与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强化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招标方式核准,确保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项目,依法公开招标,严禁肢解工程,规避公开招标;进一步完善我市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配套制度,增强操作性和执行力,按照科学严谨的要求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完善范本和加强备案管理;加强对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和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加大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强化资质资格动态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加大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坚决落实处罚规定,规范市场行为。

    (三)坚持招标投标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围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全方位覆盖推行,深入开展治理招标投标突出问题的对策研究,大力探索和促进招标投标工作的电子化和网络化,积极推进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进入统一市场集中交易,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效率,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工程治理监督检查    (一)认真开展工程治理专项检查。按照部、省、市工程治理工作总体部署,今年市局将对国、省干线公路在建项目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同时要积极配合省、市检查组,做好各项检查工作,督促受检单位切实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督查工作。以公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日常监管,继续对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特别是桥梁质量安全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工程质量提升和安全生产,保障建设资金安全。同时在协调解决重点工程施工环境突出问题方面,要积极争取和配合市纪委市监察局,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强路地共建,切实优化建设环境。

    三、围绕重点环节深化治理工作    (一)加强勘察设计工作。认真落实部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继续深化“设计回头看”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生态环保、资源节约、控制造价和全寿命周期成本的指导思想,提升勘察设计理念,强化外业勘察,按照保质、保量、规范的要求,提高勘察设计质量;设计变更严格执行审查审批程序,重大、较大设计变更要组织专家论证,报经原设计批复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将重大设计变更审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操作。

 

    (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和开工报告制度,禁止无证开工;继续推行现代工程管理,严格建设单位资格标准,并加强管理,规范建设主体行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行业文明施工形象;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有机结合的承包体系,制定各类标准合同文件,完善分包合同备案及履约监管机制,禁止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分包人,引导分包行为合法化、透明化和规范化;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严禁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

    (三)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年”活动。今年要在巩固去年“工程质量年”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活动内涵,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年”活动,在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重点实施七项举措。一是强力推进公路水运工程标准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工程质量。二是推广沥青混凝土拌和站管控一体化系统,实现工程施工质量实时在线监控。三是推广预应力管道注浆智能控制系统,减少预应力注浆人工误差,提高注浆饱和度,解决预应力注浆难题。四是强力推行安全风险评估,对不同级别的安全风险源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五是继续推行“三集中”生产、钢筋间距及保护层厚度控制、特大及特长隧道动态监控和外委检测。六是继续推进设计“回头看”,解决国省干线公路设计缺项问题,把“绿化工程、安保设施”列入设计规定项目;对公路水运出现的安全问题,在设计优化中予以重点解决。七是协助省厅举办公路水运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严格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实行项目法人问责制。

    (四)加强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按照“调结构、控规模、保重点、促稳定”的总体思路,继续破解建设项目筹融资难题,依法多渠道做好建设项目筹融资工作。加强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进一步规范项目预算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和审批工作,加强预算执行和结余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调概。严格执行《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的审计及竣工决算审计,深化在建和续建项目跟踪审计,促进建设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四、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全系统要严格执行省厅颁布的工程建设四项管理制度,即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项目审批制度、项目申报制度和技术服务类项目招标及委托办法。加强制度的宣传,加大对建设项目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法规制度的实施到位和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在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全覆盖地执行。

 

    五、全面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和项目信息公开    (一)深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信用评价工作。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规则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市级平台,完善工程项目信息录入,积极支持市级平台与省级平台在更高层次的联通工作,大力推进市级系统接口程序完善和信用信息数据的收集审核工作,确保信用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同时,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全面做好迎接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信用管理专项督查的各项工作。

 

    (二)落实《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公开暂行规定》。按照市局项目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的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责任和项目业主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标准、考核办法和实施步骤,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各级管理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指导督促,推动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公开项目信息。要加快和规范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设,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加大预防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力度    (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把廉政风险防控向基层单位、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延伸,构筑制度防线,加强对内外权力运行的防控,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研究建立农村公路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廉政建设工作。

 

    (二)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注重通过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办 在项目决策、勘察设计、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以权谋私、渎职浸权等案件,通过典型案件和查处,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震慑作用。同时,认真剖析典型案件,深入分析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成因,特点和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机制,创新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和新闻宣传,及时加以推广,巩固并扩大工程治理成果,为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水平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