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立足于解决信息共享不足、业务协同困难、便民服务一体化程度不够的问题,由相邻3个以上省份在大件运输审批、高速公路路况、综合执法、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等领域,联合开展跨区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在综合决策分析、协同应急调度指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失信联合惩戒等方面,以省份为单位组织开展3种以上运输方式或2个以上其他行业的跨业务领域综合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进一步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通知明确,以省份为单位,在信息系统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信息系统清理整合、信息资源目录建设、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数据质量管控与提升等领域,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能力提升试点;由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行业企业、互联网企业共同开展政企数据融合应用试点,依托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信息服务。
根据通知,交通运输部将组织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试点项目名单,并于今年11月底前公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试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跟踪指导、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试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